幼兒園性侵案 北市違失遭糾正

監察院舉行記者會,針對幼兒園狼師性侵案糾正台北市政府 。(記者常懷仁/攝影)
監察院舉行記者會,針對幼兒園狼師性侵案糾正台北市政府 。(記者常懷仁/攝影)

【記者常懷仁、賴玟茹/台北報導】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兒子、教保員毛畯珅涉嫌性侵、猥褻6名女童,二審被判28年8月。監委葉大華、田秋堇、紀惠容5日指出,市府接獲第一起通報案件起,未依法落實行政調查及追蹤列管,未能督促相關機關發揮跨局處協調聯繫合作,造成七大斷點,導致案件漏接,核有重大違失,糾正臺北市政府,並請北市府議處教育局及社會局主管人員。

另外,監委也就「111年通報案件究有無教保人員知情未依法責任通報」、「111年不起訴案是否有新事實或新證據對行為人提起告訴」、「幼兒園負責人於全案中是否因匿報而涉有相關刑責」,請北市府、法務部督促所屬重啟行政調查及司法偵查。

監委指出,依據規定,幼兒園接獲性騷性侵通報案件,教育主管機關應由專家學者組成調查小組啟動行政調查、提出調查報告、疑似行為人為教保服務人員時,司法調查期間得要求幼兒園對疑似行為人予以暫時性停職處分或調整其職務、集中派案窗口受理通報後,倘發現嫌疑人與被害人具師生關係,應於第一時間將嫌疑人相關資訊通知教育主管機關。

不過,監委表示,北市教育局、家防中心接獲2022年首起疑似性騷擾、性侵害事件通報案,未遵循調查處理流程致發生七大斷點,一、未入園稽查訪視,並於第一時間擴大清查;二、未建立單一窗口,由不具幼教專業且未受過性平調查訓練的約聘人員自行觀看及摸索處理;三、未依法落實行政調查提出調查報告。

四、未對行為人予以暫時停職處分或調整其職務等措施,以致再度發生事件;五、主管人員未掌握相關處理機制,監督不周;六、家防中心未於篩派階段第一時間將嫌疑人相關資訊知會教育局;七、家防中心評估成立妨害性自主,社會局未主動聯繫教育局與家防中心積極追蹤後續處理情形,致使2022年7月通報案件並無列管追蹤。

針對北檢2022年偵辦案件但不起訴,監委表示,不起訴理由稱,顯見依被害人之年齡及心智發展程度,尚易受事件複雜度…等因素影響,致所陳述內容與事實不符,且被害人於案發後亦未顯露恐懼或焦慮情緒,故不符合創傷壓力症候群。

不過,監委指出,檢察官未再洽請鑑定醫師本於專業確實釐清相關疑義,亦未詢問本案社工或臺北市家防中心之評估意見,即認被害人之證述內容不足採信,調查程序難謂周妥。

監委認為,學齡前兒童為脆弱證人,其證詞經常有司法採認問題,兒童遭性侵害案件係採司法調查與行政調查併行,教育部允應偕同衛福部與法務部共同釐清如何組成整合性團隊,以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與鞏固收集必要之兒童證詞。

監委補充,法務部宜督促北檢研議是否有新事實或新證據而得再行提起告訴,並查明本案幼兒園園長於本案中是否因匿報而涉有相關刑責。

監委表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接獲本案幼兒園疑似性侵害事件之通報,均由不具兒少保護專業且不諳性平案件調查程序的約聘人員處理,學前教育科人力不足、流動性高,全局約聘人員占比約七分之一,導致處理性平事件之經驗及專業知識難以傳承,該局未能妥善配置及培訓所需調查人力及稽查人力,洵屬不當,允應確實檢討改善。

北市府:全面檢討及懲處相關人員

對於監院糾正案,台北市教育局表示,已全面檢討此案處理過程、改善關鍵環節、重懲行為人及園所負責人、對局內相關人員議處,並與社會局、警察局、衛生局等單位建立應變小組,確保類似事件不會漏接,且絕不允許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北市府副發言人李政軒說明,市府已在去年釐清過程並進行相對應懲處,同時提出精進方案,將持續與家長站在一起,以守護孩子安全為最優先。

針對此案,台北市政府去年8月通過行政懲處,教育局當時業管副局長鄧進權自請處分申誡1次,承辦科長、督學、股長、輔導員等人各處以相應的小過、申誡等;社會局家防中心因督導疏失,對時任主任陳淑娟處以申誡1次。◇

延伸閱讀
業務費被砍96% 監察院不排除釋憲
2025年01月21日 | 1個月前
北市幼兒園狼師案 二審加重判28年8月
2025年01月07日 | 1個月前
監院巡察行政院 監委關注多議題
2024年12月23日 | 2個月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