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幣店勾結詐團 洗錢30億
台中一名詐欺集團假幣商車手27歲周男,眼見場外交易有暴利可圖,便遊說經營薑母鴨店的父親合夥加盟某實體幣店,並找來胞弟共同經營,實際上則是配合詐團洗錢;3人事後另起爐灶,成立自己的實體幣店,在全台設立10處店面,以「養、套、殺」模式,詐財逾30億元。
檢警調查,周男原本與父親、胞弟經營薑母鴨店,同時也加入詐團擔任合作洗錢的個人幣商,眼見「場外交易」有暴利可圖,計畫利用合法實體幣店作為掩護,擴大洗錢規模,遂遊說父親改行加盟某幣店「台中南屯分店」,暗中配合詐團洗錢。事後,該幣店總店要求加盟店須採賣幣實名制,周男擔心洗錢事業受阻,便另起爐灶成立「泰達幣兌換所」。
周男父子從台中開始展店,陸續在全台設立10家兌幣所,2024年3、4月間更名為「實體幣店」,刻意標榜防詐宣導、實名認證、免責聲明、契約書等,以合法交易之名切割幣店責任,取信被害人,實則由合作的詐欺集團誘騙被害人加入「舊衣回收」、「親子之小店長活動」、「二手衣回收」、「求職徵才」、「打工廣告」等群組,進行假投資詐騙。
詐團會在群組中推薦投資資訊,誘導被害人下載假投資App或點擊釣魚網站,誆稱投資需以儲值泰達幣的方式進行,並以「有店面比較可信、場內交易所有一天限額上限、場外交易沒有上限」等話術,逐步引導被害人前往周男的實體幣店進行交易。該實體店則假意確認顧客身分、提醒不要被騙,使被害人陷於錯誤,以高於平盤價格購買泰達幣。
完成交易後,詐團再接續引導被害人將泰達幣轉入假投資平台錢包後,旋即由詐團水房成員層層轉出;警方初估,自2024年1月間至7月10日,受害者恐多達上千人,財損金額合計高達約30億元。而周姓父子的幣店,收取的現金累積到一定數額後,即向國外詐團以平盤價購買泰達幣,以此方式完成洗錢,並從中賺取巨額價差,不法所得達上億元。
雲林地檢署指揮警、調等單位,分別於去年7月10日、11月20日前往全台各地超過32處所同步執行搜索,查扣現金約986萬元、泰達幣171萬3,323顆(約新台幣5,482萬元),另凍結帳戶內存款910萬元及跑車等,並聲押周姓父子等6名被告獲准,另有14名共犯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