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治理四大問題 立委:需推動制度改革

民進黨立委范雲(中)、臺灣學生聯合會 7 日與四所學校學生會代表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公布「高教治理情形問卷」調查結果。(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范雲(中)、臺灣學生聯合會 7 日與四所學校學生會代表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公布「高教治理情形問卷」調查結果。(中央社)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立委范雲、臺灣學生聯合會、四所學校學生會代表7日舉行記者會,公布「高教治理情形問卷」調查結果,范雲表示,從問卷結果可以發現,台灣高教治理出現了四大問題,包括大學缺乏公共監督機制、校務會議功能失靈、學代、學生會保障不足、校長任免機制待完善,急需推動制度改革。

范雲表示,調查結果有四成多學生會認為校內公共監督不足;八成學生會在索取校務資訊時遇阻,近九成學生會認為校務會議對校長的監督功能有待改進;另有九成的學生會表示,校長遴選過程中未充分保障學代參與,致使校長無須在意學生意見,顯示現行制度問題嚴重。

提升校務會議學生席次

清華大學學生會主席李襄君表示,多數學校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率僅達到《大學法》所訂的10%地板,學生會希望提升學代席次至23%以上,以避免學生意見遭忽視。他強調,近半數學生會認為校務會議中,有校長及行政獨大的現象,超過1/4的學生會遭遇過重要提案因效率差流會而無法審議,校務會議監督功能明顯不足,有待改善。

南華大學學生會會長謝凱名表示,校務會議外的多數會議仍缺乏學生代表,且在學生會經費、財務自主性上,有10%學生會仍遭學校拒絕代收會費,76%學生會面臨經費不足,23%學校對學生會財務實施管理及審核,13%學校不讓學生會獨立自主產生學生代表。

增加校長問責與資訊透明

東吳大學學生會議長康平皓指出,九成校長遴選過程無學生代表參與,或學生影響力不足,且多數學校缺乏校長不適任退場機制,例如,部分大學在校長有重大失職事由時,可以由校務會議提出不信任投票。唯有補全機制,才可能使校長被問責。

臺灣大學學生會副會長王冠惟說明,八成學生會向學校索取資料遭遇困難,違反《大學法》要求校務資訊應公開透明的原則;目前,43%學生會認為公共監督不足,導致校務資訊透明度低,形成惡性循環。

臺灣學生聯合會理事長蔡璟鴻表示,目前高教制度出現嚴重缺失,學生自治對學校也成為只需要敷衍了事的笑話,且《大學法》年久失修,造成校園治理亂象。臺學聯及各大專校院學生會自2016年起推動《大學法》修法,如今已過八年,修法不應再停滯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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