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新青安 禁搭售房貸壽險

【記者侯駿霖/台北報導】

銀行房貸資金吃緊,就連首購族申請新青安貸款時,借款期限、貸款成數均大打折扣。近日有媒體報導,有公股行庫要求民眾購買房貸壽險作為申請新青安核貸通關的條件。對此,財政部7日指出,已通令八大行庫遵守規範,不可搭售房貸壽險作為放貸的交換條件。

央行啟動升息循環,房貸利率突破2%大關,財政部為減輕民眾購屋負擔,轄下八大行庫能承作新青安優惠房貸,經利率補貼後,現行一段式機動利率為市場最低價1.775%,最高額度增加至1,000萬元,貸款年限延長至40年,寬限期延至5年,吸引不少國內首購族申辦。

不過,隨著央行調升存準率,銀行可貸放資金下降,有行庫主管透露,新青安房貸條件已全面打折扣,包括寬限期可能只有2、3年或是無寬限期,貸款成數從八成縮水至六、七成等,甚至出現讓貸款戶「知難而退」的方式,透過搭配房貸壽險「有條件」放行。有貸款戶檢舉,讓央行、財政部高度重視。

財政部官員7日表示,金管會銀行局101年就明令,銀行辦理房貸業務時不得以購買房貸壽險商品作為搭售條件,也不得在貸款過程中不當勸誘,以確保消費者權益並減少爭議。

房仲公會全聯會日前才提出九大訴求,由於央行第七波房市信用管制措施無預警上路,不僅錯殺無辜的換屋族,還可能讓金融業者「挾資金為王」,可能以夾帶金融商品銷售、調高利率等手段讓消費者買單,造成市場亂象。

此外,銀行辦理共同行銷或合作推廣房貸壽險商品時,應落實認識客戶(KYC)程序,確實了解客戶的需求、提供適合的客戶商品。財政部官員指出,銀行不能以購買房貸壽險作為貸款的搭售條件,這不只限於新青安,也適用於一般房貸,後續將持續督促八大行庫嚴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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