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調降雙酚A耐受量 監委將查我國規範
審計部報告指出,我國2009年訂定雙酚A試驗標準,2016年間評估國人雙酚A暴露劑量低於歐盟所訂標準,並無健康危害。不過,監察院22日表示,歐盟去年重新評估並下修雙酚A的每日人體耐受量,我國疑已逾七年未辦理相關風險暴露評估作業,亦似未曾研究國人的雙酚A可耐受程度,事涉國民健康與安全維護,監委田秋堇、蔡崇義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表示,去年9月歐洲環保署指出,歐洲人體內普遍驗出雙酚A(BPA),恐干擾人體內的荷爾蒙,對生殖及生長發育造成危害;雙酚A可用來製造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s, PC)塑膠,被應用於奶瓶或其他包材。
監委指出,含雙酚A的環氧樹脂(epoxy resins)常見於金屬罐頭的內部塗層,雙酚A可能溶出,民眾常暴露於攝入雙酚A的風險中。我國相關產品對雙酚A所訂定規範是否周全妥適?
監委表示,衛福部雖於2013年明定嬰幼兒奶瓶不得含雙酚A,並規範除嬰幼兒奶瓶外,塑膠類有聚碳酸酯材質之食品器具、容器、包裝等溶出限值在0.6ppm以下。但去年4月歐洲食品安全局已將雙酚A每日耐受量下修2萬倍,從每日每公斤體重4微克調整為0.2奈克。
監委說,該建議將成為歐盟各國採取適當監管措施的參考,歐盟也限制食品接觸材料的雙酚A溶出量須低於0.05ppm。衛福部是否關注國際上的科學研究及風險評估,並即時調整國人從食物攝入雙酚A之安全參考劑量,均有待查明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