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幼兒園疑餵藥案 監院糾正新北市政府
監委葉大華、蔡崇義、林郁容表示,新北市教育局知悉幼兒園疑涉違法及不當對待幼兒事件,雖於去年5月15日即進入幼兒園行政稽查,卻僅進行例行查核,未透過監視器影像、訪談進行實質釐清或即時留取園內監視器影像;致在欠缺重要證據下作成結論,難以取信於眾,致迄今真相未明,新北市政府確有違失。
監委表示,法務部應研議如何避免類此爭議發生,新北市政府亦應檢討改進,並依法針對幼兒園涉有不當對待情節,確實重新查處。
監委表示,新北市政府第一時間推諉幼兒園處理。事發後僅一再交由幼兒園聯繫家長,待引發家長與各界恐慌,教育局才協調衛生局啟動採檢專案,於6月5日入園執行,並仍交由幼兒園通知,部分家長在5月因已不信任園方將幼生離園,而未獲知採檢資訊。
監委說,教育局對幼生離園就學安置也處理不周,導致部分幼生未被妥善安置,新北市政府各項處理流程資訊紊亂及延宕,嚴重折損家長信心。
此外,監委提到,教育部欠缺敏感度,待本案造成社會喧擾後,方函請新北市教育局妥處,且歷次函文僅空言妥處,亦應檢討改進。教育部應精進處理機制及承辦人員兒保意識。
監委指出,新北市政府專案採檢16位幼生血液中之苯基巴比妥,並於去年6月6日召開專家會議。針對檢驗結果,專家明確作出「檢出無法判定是否餵藥,僅能作為醫療照護參考」、「4位微量檢出不能完全排除其他干擾」等結論。
但是,監委表示,檢驗報告還未向家長說明,新北市政府即於同年6月8日對外召開記者會,將未經專家會議討論、非專案採檢之12位學童檢驗結果一同公布,然當時行政調查尚未結束,且記者會說明與實際裁罰事實不符。
監委表示,新北市政府提供家長檢驗報告方式欠缺嚴謹,於記者會後才寄送給家長,且內容僅有數據,未有專業說明,更只留下醫院總機電話,未確保家長收到檢驗報告同時獲得專業解釋,處理本案各項作為粗糙草率,皆未發揮即時澄清之效,致家長更加恐慌、事態擴大,實有違失。
監委強調,本案於啟動司法早期介入機制前,新北市政府雖有諮詢兒少保護醫療中心,但後續教育局與司法早期介入體系協作缺乏兒保意識,導致未能發揮功能。新北市政府、新北地檢署、教育部、法務部、衛福部應檢討改進。
監委指出,多位家長表示幼兒入園後,有情緒不穩、撞牆、易怒等身心變化,並表示幼兒陳述被餵食藥水外,亦有不當對待情事,並向教育局、地檢署反映,卻未被採認。教育局行政調查過程中未訪談幼生,亦未協助家長釐清幼兒異常反應。新北地檢署也未在一開始使用司法詢問機制,致不起訴處分經高檢署以偵查似有不完備發回續查,反映我國幼童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