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幼兒園狼師案 北院重判28年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兒子、教保員毛畯珅涉嫌性侵、猥褻6名女童,台北地方法院16日認定毛畯珅涉犯224罪,判處有期徒刑28年,全案可上訴。
北院表示,毛畯珅於2022年7月11日至去年7月10日間,在其任職的幼兒園內,對未滿7歲之幼童6人強制性交、強制猥褻、拍攝性影像。經傳訊證人、被害人父母、幼兒園老師、專家證人,及勘驗被害人父母所拍攝被害人揭露本案之對話錄影、幼兒園內監視錄影畫面、搜索被告保存之兒童性影像檔案,並稽核被害人之驗傷單、心理諮商報告等事證。
加上,被告家境及學識良好,且具幼兒保育之專業知識背景,深知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之重要性。明知被害人均未滿7歲,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為滿足自己之性欲,對多位被害人進行上述犯行,時間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犯罪情狀惡性重大,對被害人造成身心創傷甚鉅,犯後態度惡劣等情況。所以,判定執行有期徒刑28年。
北市府也表示,教育局當時業管副局長鄧進權自請處分通過,申誡一次,承辦科長、督學、股長、輔導員等人也各處以相應的小過、申誡等處分;社會局家防中心也因督導疏失,對時任主任陳淑娟處以申誡一次。
立委林月琴指出,兩任台北市府從市長、社會局、教育局等相關機關和人員有明顯疏失,造成孩子與家長巨大的傷痛,未來她預計與家長、律師向台北市府提出國家賠償。雖然金錢無法彌補小孩陰影與傷痛,但必須採取法律途徑追究台北市府責任,還給孩子與家長們一個合理的賠償。
為解決根本問題,立委林月琴也提出五點建議,包含由通報階段、調查程序、認定委員會、家長及大眾獲取資訊、後續修法等五大面向推動改進,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
勵馨籲加強證據保存
勵馨基金會提到,兒童性侵害案件的偵查往往面臨諸多挑戰,尤其是搜尋證據,在此案可以發現監視器畫面的重要性,完整、連貫的監視器記錄,是檢警與法院判斷的依據,教保服務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將影像上傳至雲端保存。
勵馨說,調查行為人手機或電腦儲存相關資訊、蒐集相關證據,有助於精準釐清案情。隨著數位性別暴力日趨嚴重,7月16日《刑事訴訟法》第153-3條修法,以科技方法偵查保障兒童及性侵被害人的權益,期待將來對於性侵案件能擴大適用。
勵馨提到,在司法程序中,因為兒童的證詞,可能因表達能力受限,因此落實兒童證詞專家證人制度,是確保兒童證詞被公平對待的重要舉措,期待司法系統提升兒童證詞的敏感度和準確性。
勵馨強調,還應加強兒童身體自主權教育,讓孩子可以學習「身體感覺」、「身體界限」和「行為反應」,進而學會如何區辨感受及表達自我,當遇到破壞身體界限的不當行為時,比較有機會說出來並向信任的成人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