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遭NCC裁罰 台灣大申請繳回超額頻譜
台灣大哥大去年完成與台灣之星合併後,因未繳回超額頻譜,3度遭NCC裁罰累積達新台幣960萬,台灣大哥大表示,已完成基地台整併與900MHz頻段的縮頻作業900MHz頻段的縮頻作業,正式向數位發展部申請繳回5MHzx2頻譜。
台灣大哥大指出,由於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的無線網路整併涉及3個世代、7個頻段,共超過2萬座基地台設備整合工程,較原先評估、經主管機關核可的18個月,已提早九個月完成。
台灣大哥大說明,除上述技術工程外,回顧本合併案,2023年1月NCC核准合併並同意可以即刻進行網路整併,不過,後續因須等待數位發展部、公平會兩單位審查,導致原本NCC給予的18個月作業期,被大幅縮短到僅剩7個月,到合併基準日2023年12月1日才動工,對於工程上實有難度。
台灣大哥大表示,台灣大在NCC指導下,向NCC提出展延頻譜繳回期限申請,以保障台灣之星280萬用戶網路使用權益;另外,由於5MHzx2頻譜當初係以18.275億元高價標得,目前仍有7億帳面價值,為免損及股東權益,董事會認為不應無償繳回頻譜,因此決議透過行政法院提請救濟
台灣大哥大表示,本次合併因附款的合理性及不同主管機關意見不一致衍生諸多紛擾,合併歷程充滿挑戰,9月3日已正式向數位發展部申請繳回頻譜,由衷感謝各界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