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二讀表決通過 新增國會聽證權
立法院會24日繼續處理國會職權相關修法,即便有數萬民眾在立法院外抗議國會擴權,藍白仍強勢二讀表決通過允許國會新增「聽證權」,可針對調查權、補選副總統、彈劾正副總統及人事同意權舉行「聽證會」。
立法院院會24日續審國會職權相關法案,藍綠一早衝進議場張貼文宣時,爆發推擠衝突,甚至出拳相向扭打成一團;民眾黨立委麥玉珍指控遭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揮拳受傷,林淑芬則澄清說,是麥玉珍先動手動腳打人,她是出於自我防衛反擊。
綠祭表決大戰 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
院會開始後,繼續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議程原訂應宣讀報告事項議案,但為加速審查進度,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提議把所有報告事項都先退回程序委員會,民進黨團都表達反對,最終藍白挾人數優勢,經舉手表決後通過。
雖然本次院會未出現上週五(17日)的大規模推擠衝突,但民進黨立委不斷在議場內高喊「違法表決,程序黑箱,會議無效」;國民黨立委則反駁說,「民進黨輸不起」、「國會要改革」等語。
由於民進黨祭出表決大戰,進度相當緩慢,每次表決時都要求採點名表決、重付表決,但藍白立委挾人數優勢,都經舉手表決後通過。
目前已二讀表決通過的條文,包括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常態化,並採依序即時回答模式,就職兩週內向立院送國情報告書,一個月內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
此外,還新增藐視國會罰則,官員不能反質詢,若有反質詢、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藐視國會行為,經院會決議可處2至20萬罰鍰。人事同意權部分,改為記名表決,審查需開公聽會,被提名人若有虛偽陳述或資料不實等,經院會決議,可處2萬至20萬元罰鍰。
表決通過條文還賦予國會調查權,得舉行聽證會,且可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文件。若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相關文件,經院會決議,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移送監察院;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關係人士可處1萬至10萬元以下罰鍰。
拒絕聽證會最重罰10萬、虛偽陳述20萬
國會聽證權部分,新增國會調查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全院委員會可舉行「調查權聽證」、「補選副總統聽證」、「彈劾總統副總統聽證」、「人事同意權聽證」,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議決後舉行。
法案要求,聽證會應該公開,但涉個人隱私受不當侵害、個人生命自由遭受威脅之虞、營業秘密恐受侵害等,聽證會應部分或全部不公開。
條文規定,聽證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出席表達意見與證言。應邀出席人員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席;若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表達意見、拒絕證言、拒絕提供資料者,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1萬至10萬元罰鍰。為虛偽陳述者,政府官員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社會關係人經立法院會決議,可處2萬元至20萬元罰鍰。
跨黨派WHA視導團啟程瑞士
立法院會審查期間還發生插曲,立法院長韓國瑜表示,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24日晚間偕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民進黨立委王正旭、民眾黨立委林憶君組跨黨派視導團前往瑞士。
韓國瑜說,江啟臣所率的視導團,將代表2300萬同胞表達3個願望,第一是希望台灣加入WHA及世界衛生組織(WHO),分享全球最先進的防疫及公共衛生觀念;第二,要代表台灣廣大人民願意盡一己之力,幫助世界各地的公共衛生;第三,中共軍演當前之下,視導團要代表台灣熱愛和平,不要有戰爭風險。
韓國瑜表示,江啟臣與3位立委前往瑞士6天就要返台,責任重大,「請所有立委用掌聲代表我們的祝福」。韓國瑜語畢,議場內立委則不斷鼓掌,並高喊「台灣加油」、「中華民國加油」、「中華民國台灣加油」。
第77屆世界衛生大會(WHA)5月27日至6月1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儘管各國挺台聲浪一波波,然而截至去年,台灣已連續7年未能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且今年至今仍未收到邀請函。
民團湧場外抗議 批創造「超級質詢權」
經濟民主連合等50多個團體則在立法院外發起「國會濫權、民主倒退、公民搶救、立院集結」行動,要求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刑法》藐視國會罪等修法草案退回委員會重審。
民團質疑,這創造立委的「超級質詢權」,可強制官員交出民間資料,另外,調查權的調查範圍包含所有一般人,但欠缺配套保護人民、企業與公民團體個人資料與營業祕密等必要措施,「這種擴權是國會該有的嗎?」
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第25條,經民連副祕書長許冠澤指出,這至少有三大弊害:一、創造立委的「超級質詢權」,可以要求官員調出政府內部所有資料,不只公務資料,還包含個人、企業、民團資料,單一立委就可以調閱資料,若不提供,官員可能就會面臨彈劾、懲戒、罰緩等處分。
許冠澤表示,二、有人說這只處理政府人員,但草案區分「政府人員」與「被質詢者」,後者包含社會上的關係人,未來立法院各委員會可要求社會人士備詢,個別立委還可以請社會人士提供資料,若拒絕可能被罰20萬元。
他說,三、現在這些權力落在立法院手上,代表要讓國會有行政權,行政部門若濫權、違法,人民有救濟管道,但若是國會濫權,人民要向誰救濟?又有誰可以監督呢?
民團:調查權侵犯憲法保障的自由、隱私
台灣民主實驗室執行長吳銘軒表示,日前二讀通過的調查權,調查範圍包含一般人、軍隊、政府機關、法人、私法人。至於如何啟動調查,他說,一個是在院會有一半以上的立委及立法院長同意之下,就可以成立調查小組;另一個是在一般委員會成立,若有委員會是單一政黨控制,就可以自己組成專案調查小組。
至於可以調查什麼?吳銘軒指出,法律沒有明確限制,什麼都能調查。他舉例,若有親中立委要調查中共制裁對象、團體、機構等,可以就成立專案調查小組把人叫去要求交出email、通信往來、帳冊等,可以進行無邊際的調查,既沒有保障救濟權利,也沒有利益迴避,這樣的權力擴張,侵犯憲法保障的自由、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