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市危機】分析:基金發行應正視風險

【記者張原彰/臺北報導】

據金管會最新統計,我國證券業對整個中國房地產曝險共81.3億元。學者認為,證券業對中國的曝險裡,基金的問題最容易被忽略,特別是,我國基金發行者所持有的中國上市公司可能存在財報審計缺陷,值得主管機關正視。

關於中國房企爆雷的問題,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教授蔡明芳以「中國經濟頻頻爆雷 投信業對中曝險影響不容忽視」為題發表文章指出,除了恒大與碧桂園等大型房地產開發商面臨債務無法履行而需展延外,近期發生財務問題的中國上海農樂生物製品,與臺灣租賃業和民營銀行有關,因此,金融業與租賃業者間的授信往來也引起政府的關注。

而據金管會在8月22日發布的統計,壽險業、證券業、投信基金對中國房市曝險共102.3億元,其中,證券業對整個中國房地產曝險共81.3億元,包括券商0.96億元,投信基金共145檔、80.3億元。

蔡明芳表示,上述數字裡,發行基金的投信業者容易被忽略。當政府在計算金融業的中國曝險比重時,基金的風險最後多轉嫁給訊息不足的一般消費者身上,而非發行者或銷售者。

對基金發行應盡善良管理人責任

蔡明芳說,若我國基金發行者所持有的中國上市公司,可能存在財報審計缺陷,或是阿里巴巴、騰訊控股、美團、百度等受到中國政府高度影響的數位平臺業者,則基金發行者與上架者是否有盡到金管會重視的「善良管理人責任」,政府有必要特別關注。

他說,對基金發行者而言,若基金所投資的公司與發行當時的經營狀況已有顯著的改變,且基金經理人忽視市場變化,或被投資國法令的變化,而對投資組合進行調整時,都該盡應有的管理義務與責任,尤其是每筆基金的扣款都是有收取管理費的。

蔡明芳說,若是基金銷售通路的金融業者本身已看到中國的投資風險且努力降低中國曝險,則繼續銷售投資比重主要集中在中國的基金並不合理,「這樣的作為,與販售黑心商品給消費者,卻無視對消費者健康傷害的黑心廠商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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