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企業漂綠首部曲 金管會跨部會力推永續指引
為協助企業與金融業判斷何謂「永續經濟活動」,並配合淨零轉型目標。金管會8日協同環保署、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正式公告「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成為防止企業漂綠的首部曲。金管會副主委蕭翠玲表示,該指引是鼓勵性質、沒有強制性,發布日即上路,預計明年底前將有一致性揭露標準。
蕭翠玲指出,這次初步針對臺灣金融業投融資最多的產業,包括部分製造業、營造建築與不動產業、運輸與倉儲業的16項一般經濟活動及13項前瞻經濟活動,提供是否符合永續的認定參考指引。
蕭翠玲說,初期推動以上市櫃公司為主,鼓勵企業可以在永續報告書、年報或公司網站等,自願揭露營運的主要經濟活動或專案項目,是否符合指引及改善、適用情形。她說,該指引主要能提供企業規劃減碳轉型、朝永續發展的依據。
金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胡則華表示,鼓勵金融機構投融資或金融商品有對外標示「綠色」、「ESG」、「永續」等概念者,可以參考指引進行評估決策、商品設計與企業議合,金管會已初步擬具問答集置於網站中,預估明年底前可納入銀行業自律規範及相關條文。
胡則華進一步說明,明年底前也同時針對企業揭露,會有表格格式等一致性作法,希望未來金融業資金可以導引到永續企業、綠色活動上。
媒體詢問是否目前沒有第三方對永續判斷進行審查?對此,胡則華回應,由於企業最了解自身碳排,以及相關綠色證明,臺灣現階段是由企業自行提供資料的佐證,而歐盟針對氣候變遷與永續議題長期深耕,目前是強制作法,但臺灣會逐步走向強制規範。
針對企業漂綠問題,胡則華認為,至少該指引提供一項標準,例如水泥業排放要在一定數值以下,也是防止企業漂綠的方式,但的確企業碳盤查尚未有明確時間表,後續才會進一步設置技術篩選的標準。
不過,金管會強調,該指引目前未涵蓋國內所有產業及經濟活動,若企業從事的經濟活動不適用該指引,並非代表該企業不符合永續規範;指引訂定主要彙集中經院、金融研訊院、資策會研究,以及許多產業先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