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抽驗23件太陽眼鏡 逾半數標示不合格
夏季豔陽高照,配戴太陽眼鏡能阻隔過量紫外線。新北市消保官室5日公布市售太陽眼鏡抽驗結果,過半數產品標示檢測不合格。消保官周繼雄表示,已要求經銷商將不合格商品下架,並由主管機關做後續處理。
新北市消費者保護官辦公室5日舉行公布市售太陽眼鏡品質記者會。消保官分別從實體店面、電商平臺購買23件太陽眼鏡,經檢測發現,其中有14件「一般產品標示」不合格,已移交業者所在地的主管機關做後續處理。
周繼雄說,「品質檢測」部分,有兩件穿透平面角度不合格;「商品檢驗標識」部分,有6件未標示檢驗標識,因涉及逃避檢驗,連同品質不符合部分已移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查處。
「一般商品標示」部分,有14件不合格,主要缺失包括製造商、進口商資訊、主要成分、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及製造日期等項目「未標示」或「標示不完整」,已移由業者所在地之主管機關做後續處理。另外,有兩款標榜偏光功能的太陽眼鏡不合格,抗紫外線UV功能則是23件全數合格。
周繼雄表示,太陽眼鏡可分為一般濾鏡及偏光濾鏡兩種,偏光濾鏡能消除反射眩光及增加物體色彩的飽和度等優點,戴起來也能讓眼睛更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