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險核保理賠 金管會提5大原則

【記者張原彰/臺北報導】

國內防疫逐漸放寬,走向「與疫情共存」,由於政策方向調整,引發防疫保單理賠爭議,對此,金管會主委黃天牧23日將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就「防疫保單相關爭議及處理情形」進行報告。該份報告提到,金管會將採取五大原則,解決核保及理賠爭議,包括:重複保險的認定,只要核保完成,保險公司就得負保險責任;若有隔離處分與事實,就應理賠。

金管會提到,在2020年3月間已有保險公司陸續開發設計防疫保險商品,並於同年4月對外銷售。而在今年初,金管會保險局考量疫情變化,風險屬性已有改變,但仍有產險公司推出高隔離費用補償給付的商品,因此在1月至3月間,針對14家產險公司所銷售的37張備查的防疫保險商品,陸續發出20件公文,請其提出檢討,後也陸續調降保險金額、調整商品內容或直接下架。

不過,近期國內屢傳防疫保單爭議,有產險公司人力不足致無法替保戶申請的案件核保;以及有業者稱,保戶若購買多張保單,將不理賠重複投保等。

對此,金管會提出五大原則,首先,近期民眾投保防疫保單需求增加,致保險公司核保人力不足因應,已要求保險公司應加派人力盡速辦理核保及續保等事宜,以及指派專人提供防疫保險商品相關諮詢及爭議處理等服務。

另外,保險公司受理民眾之要保書後,基於風險控管機制,對於被保險人進行核保綜合評估,並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是屬於公司核保政策的一環,已請各公司對外說明核保處理原則,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第二、防疫保單多屬定額保險,無「複保險」問題,一經核保完成,保險公司即應負保險責任。第三、以數位健康證明作為確診理賠證明文件,以紓解醫院量能,保障民眾就醫權益。

第四、配合隔離措施增列0+7制度後,民眾如維持3天居家隔離+4天自主防疫,受有隔離處分且有隔離事實,保險公司也應予以理賠。第五、配合防疫政策調整,請保險公會研訂相關指引。

金管會說,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已要求保險公司定期揭露防疫保險商品相關數據、理賠流程,提供民眾查詢處理進度。保險公司的資金主要來自於保戶,除防疫險外,亦應兼顧其他險種的保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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