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滲透不停 民團:把關機制被架空
民團經濟民主連合12日召開記者會,質疑金管會與投審會在2008年總統大選前夕,透過「會議結論」讓外國人證券投資單次取得10%以下股份不用送投審會審查,架空國安機制把關,民團已向監察院遞交陳訴書,要求彈劾當年的金管會證期局長吳當傑及投審會執行祕書范良棟。
對於中資近年大量冒充港資來臺挖角半導體人才,行政院長蘇貞昌3月18日在立法院接受備詢時表示,香港已經被中國吃掉,不必再玩數字與比例,臺灣多的是各國投資,不欠這個。他將責成政委羅秉成邀集各部會,研商修訂相關法律,並強調要把「水龍頭關起來,不要老是擦地板」。
經民連1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所謂「水龍頭漏水」,就是金管會與投審會2008年3月4日會議結論,將華僑及外國人證券投資「單次」取得10%以下股份不用送投審會審查,等於架空國安把關機制,正是紅色中資源源不停的最大元凶。
總統大選前做出的會議結論 成為中資源源不停的元凶
經民連研究員許冠澤表示,2008年1月立委選舉,執政的民進黨大敗,各界預期馬英九將贏得3月22日的總統大選,各部會進入看守狀態,但3月4日,金管會與投審會竟反常舉行研商「華僑及外國人來臺投資業務分工後續執行規劃」會議,並做成決議。
他表示,當天的會議結論是,「外國人或華僑投資上市(櫃)及興櫃公司,『單次』投資取得投資事業10%以上股權案件,應向本會或本部委託或委任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申請許可」,反過來說就是,「單次」取得10%以下股份不用送投審會審查。
許冠澤強調,這次會議結論的關鍵在於「單次」,意指包含香港在內的外國投資人,以及以外國投資人為名的中國投資人,只要透過股市買進股票,並且單次買進數額不超過標的公司10%股份,就算累計買進股份達到半數或完全取得經營權,都適用金管會的《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完全架空投審會的審查把關機制。他批評,該決議等於公告世人,該如何規避臺灣投審會審查機制。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2008年3月4日會議的會議結論違法,形同透過會議結論架空投審會的國安把關機制,該結論也未依法呈報給當時的行政院長張俊雄核定,違法由金管會與投審會自行會商決定證券投資適用範圍,也牴觸了《行政程序法》第11條第5項「管轄權非依法規不得設定或變更」的規範。
賴中強認為,當年該會議主事者是吳當傑、范良棟,2人在任內出現重大缺失,成為中資假藉外資名義滲透臺灣的破口。經民連已向監察院遞出陳訴書要求彈劾。
金管會:股份累積有管理機制 沒有把關被架空問題
對此,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依照現行《外國人投資條例》,還有《華僑回國投資條例》,金管會是依照這兩項條例授權訂定《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以管理華僑及外國人來臺,到資本市場從事證券財務性的投資。
蔡麗玲說,針對華僑及外國人來臺投資,相關分工基本上是由經濟部與金管會一同協商,分工事實上在2008年時,曾經做過執行分工後續執行的規劃會議進行分工。
她表示,對於華僑跟外國人在證券投資,若累積取得10%以上股份,仍有相關的管理機制,依照《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規定,任何人單獨或與他人共同取得任一發行公司的已發行股份超過10%,必須要向金管會申報、公告,違反相關規定有相關處分。
至於外資市場方面,蔡麗玲表示,金管會有事前登記的實名認證(KYC)機制,包括保管銀行、證券商,另外也有平時監控的管理,還有相關資料申報,若發現有相關違約,將依照法規裁處等機制,無論外資或華僑來臺投資,是否為直接到資本市場來投資,都有相關管理機制。
對於民團的質疑,投審會發言人呂貞慧接受《大紀元時報》採訪表示,金管會可以要求異常帳戶,揭露最終資金的來源或是身分,還與許多國家簽署合作備忘錄(MOU),若認為資金來源有問題,會請國際單位協查,所以金管會不認為會有把關機制被架空的問題。
她說,金管會可以透過銀行快速了解資金來源,投審會雖然能請公司說明,但查詢戶頭也要請相關單位協查,而且投審會要求逐案審查,並澈底追蹤最終受益人,時效上就會拖比較久,不利於證券市場的快速交易,她認為應該在安全與市場活絡之間,取得一定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