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基銀行員工盜領逾百萬 金管會開鍘600萬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

銀行理專或行員又爆出盜領事件!金管會5日發布最新裁處,由於凱基銀行員工涉嫌挪用客戶資金119萬元,以及與客戶帳戶間有資金往來情形,認為凱基銀行沒有完善建立、確實執行內控,因此重罰600萬元罰鍰。

銀行局主祕侯立洋指出,這次裁罰包括一名行員及一名理專,其中第一案是凱基銀行北門分行的張姓行員,在109年4月至110年1月間,私自代客戶辦理臨櫃交易,挪用客戶款項約119萬元,遭客戶檢舉才立案。

而第二案則是繼光分行吳姓員工,在103年12月至108年5月間,與客戶行內外帳戶間有資金往來的情形,109年11月持客戶存摺、蓋妥印鑑的交易單據交付友人,並偕同臨櫃匯款,而存匯櫃員在執行交易時,未落實確認客戶身分。

侯立洋表示,由於在兩個案件中,凱基銀行沒有完善建立與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造成客戶對帳單地址變成為行員或其親屬的戶籍地、居住地,因此難以發揮對帳單的防弊功能,依違反《銀行法》、《金控與銀行業內控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核處新臺幣600萬元罰鍰。

針對國銀屢次爆出挪用客戶資金弊案,侯立洋說,金管會將持續督促金融機構董事會及經營管理階層重視誠信文化,員工訓練應首重正當行為的形塑。他說,同時也要求金融機構強化客戶對於行員不當行為認知及宣導,使相關制度能可以及時、有效的落實,營造銀行與客戶共同成長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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