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鼓勵危老重建 稅捐減免再延長5年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原規定5年內提出申請的重建計畫,可視情況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內政部3月11日表示,為持續推動全國危老建物加速重建,行政院已核定,將稅捐減免優惠申請年限延長5年至2027年。
《危老條例》規定,此條例施行後5年內申請的重建計畫,範圍內的土地及建築物可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地區發展趨勢及財政狀況同意後,依相關規定減免稅捐,包含重建期間土地無法使用者可免徵地價稅、重建後的地價稅及房屋稅可減半徵收兩年,以及重建前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為自然人且重建後仍持有兩年者,可享房屋稅減半,最長10年。
然而,鑑於稅捐減免優惠的期限將於5月11日截止。內政部表示,行政院為持續推動全國危老建物加速重建,已核定將申請年限延長5年至2027年5月11日,並於3月10日正式對外發布。據統計,《危老條例》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迄今,內政部已接受重建計畫申請2,550案、核定2,056案,案量穩定成長。
此外,內政部強調,為加強民眾對重建的信賴及申請意願,中央已補助桃園市等19縣市成立重建輔導團隊,除辦理危老重建教育訓練等講習活動、提供免費法令諮詢服務外,更主動至社區舉辦整合說明會,提供輔導申請耐震能力評估、提案申請擬具重建計畫等協助,盼能幫助社區加速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