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公司股東會2023年起需有電子投票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

為便利股東行使表決權,以落實股東行動主義、持續提升公司治理,金管會將研議擴大電子投票的適用範圍至興櫃公司。金管會14日表示,統計截至今年9月,278家興櫃公司中,已有55家正在使用電子投票。

金管會證期局主任秘書高晶萍指出,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第1項規定,公開發行公司若符合公司規模、股東人數與結構及其他必要條件者,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方式之一;此次研議將擴大電子投票適用範圍至興櫃公司,預計自2023年起實施。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上市櫃公司有1744家、興櫃公司有278家,實施後對投資人行使表決權將更為便利。其中,已有55家興櫃公司正在使用電子投票。

高晶萍表示,該草案將徵詢外界意見,預告除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翌日起60日內,自金管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的「草案預告」網頁內陳述意見或洽詢金管會證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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