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案包商前科累累 高虹安:應落實廠商品管
臺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撞擊從邊坡滑落的工程車,造成臺鐵半世紀來最重大傷亡事件。民眾黨立委高虹安質疑,事故原因僅是包商的「無心疏失」嗎?背後有太多被忽略的結構性沉痾,包含涉案廠商過去有許多違法前科、工程延宕臺鐵是否有確實管理等。
高虹安指出,涉案的「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曾在2007年涉嫌圍標花蓮自強外役監鋪設琉璃鋼瓦標案,遭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2013年又偽造工程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今年2月遭判刑6個月定讞;5年來更有15筆交通違規開罰紀錄。但他5年來卻透過不同公司名稱,拿了政府19個標案共2億元,「政府的稽核與評鑑機制是否失靈?」
況且,事發後竟傳出臺鐵內部有幕僚建議將責任推給承包商和監造商。高虹安質疑,無論是從國家治理或企業管理的角度檢視,即使承包商出問題,發包與管理稽核的臺鐵局怎可卸責?而造成此案的工程車是執行「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但該工程原訂今年1月20日就該完工,卻延宕至今,就連展延申請程序都仍在進行中,為何可以施工?
究其原因,高虹安表示,有工程品管人員指出由於政府評鑑流於形式、中小型維修工程案利潤低,業界管理能力和安全紀錄好的營造廠不太會投標,因此大量流標後政府就會回頭放寬審核標準,導致承作廠商品質參差不齊;且勞安及安全衛生管理費用編列佔比也過低,更遑論進階安管設備的編列。
「臺鐵應嚴正面對管理疏漏並大刀闊斧改革」,高虹安說。她認為,臺鐵以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限期提出過去10年內有有紀錄不良、工安問題或有訴訟爭議的得標廠商名單,甚至是換個名字就捲土重來的不良廠商;並徹底稽查進行中工程的工安及工程品質,「當政府體系保護自己、保護廠啇,都不得罪人就都不會真正面對問題。」
而回到這起事故的情景中來看,高虹安表示,臺鐵對於鐵道周邊沿線的淨空負有明確責任,對於靠近鐵軌的工地及道路邊坡,是否有停放各類車輛、工程物資堆放等的明確規範或禁令?其次,臺鐵對於鐵路周邊工地現場的實時監控顯有不足,未來可研議運用大數據資料與AI管理,掌握列車行進時周遭工地的動態並回報給行控中心、列車駕駛。
有學者建議,臺鐵應效仿日本鐵路及我國高鐵在特定路段設置異物入侵系統警示來車,高虹安認為,政府可採納並儘速編列預算;此外,她也提到,此次意外傷亡巨大,可能與為緩解疏運需求而增加販售站票有關,意外發生時站票乘客遭拋離受傷風險更大,未來也應重新檢討站票販售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