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農地與食安 環團籲公布千家汙染工廠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

全台4.5萬家農地違章工廠,約1,153家為中高汙染。民間團體23日呼籲,經濟部4月底前公布1,153家名單,而其餘4.4萬家,9月前比對財政部稅籍、環保署裁罰紀錄,勾稽出漏網的中高汙染未登工廠,立即斷水斷電;公布各縣市未登工廠管理輔導計畫,審慎擬定〈特登工廠用地計畫變更編定審查辦法〉(轉特目辦法),以便捍衛農地與食安。

立委王婉諭指出,鎘米報導引起關心小孩的家長焦慮,擔心食安問題。鎘米出現,來自農地汙染,中高汙染工廠的存在則造成農地汙染。根據環保署土壤與地下水整治資料,目前有1154公頃農地遭受汙染,其中108筆農地反覆汙染,顯示農地汙染是現在進行式,中高汙染工廠不只是土地、環境,更是食安問題。

中高汙染廠商今年3月20日前,需申請輔導遷廠、關廠或轉型。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蔡佳昇說,廠商有2到6年改善期,如果沒來申請,就是不想走合法化程序,政府應該做出差別待遇,「才不會讓合法的人變成傻子,違法的人還是消遙法外。」

立委洪申翰表示,期限到,沒申請的中高汙廠商名單要公開;後續查處期程、做法,中央、地方政府也應給明確交代;中高汙工廠拆除落在內政部,目前還沒看到經濟部未登輔導計畫與內政部清理計畫對接;而地方行政體系、官員,是《工廠管理輔導法》真正解決農地工廠關鍵角色,地方政府的輔導計畫也應公布。

就地納管不等於就地合法 

中高汙工廠認定恐存漏洞。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陳震遠指出,透過財政部稅籍、環保署汙染違規懲處紀錄,比對出262家有汙染違規紀錄的未登工廠,其中35間應被認定為中高汙染,也發現359間臨時登記工廠含中高汙染業別、製程,並沒有被認定為中高汙染。

地球公民研究專員吳沅諭表示,1974年《區域計畫法》頒布時,讓當時的農地工廠就地合法,形成丁種建地。這些丁建工廠從事電鍍業、染整業、皮革業處理等51個中高汙染行業,總計6,426家,每3間就有1間有汙染紀錄,總裁罰金額高達32.7億。未來如果農地特登工廠就地合法化、特目永久留在農業區,將步入1974年就地合法後大量汙染後塵。

環境法律人協會專員黃子芸指出,經濟部應在即將頒布的〈轉特目辦法〉建立嚴謹的審查標準,延續先前《工輔法》修法時確立的「就地納管不等於就地合法」原則,特登工廠若有空汙、水汙違規裁罰紀錄,不可申請特目。同時要求隔離設施與供應工廠營運的水、電、環保及運輸等基盤設施納入審查,以檢核工廠外部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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