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劣油案賠償 每人最多9千元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4日發布「強冠劣油案」民事團訟最新進度。歷時3年多訴訟,原告22校4,048位師生,每人可獲3千至9元不等;賠償金將透過銀行轉帳,預計一個月內完成作業。
對於賠償金額與當初請求落差大,消保會感到遺憾;不過仍要慶幸,在高雄地方法院協助法拍強冠資產下,消費者終獲實質賠償。
2014年前後,國內屢爆油品安全問題,「正義油品」團訟最終以940萬元和解,是我國史上第一件食安團訟獲賠紀錄;如今再下一城,「強冠劣油案」賠償金到位,讓消費者士氣大振,此外,「大統油品案」判賠每人1.5萬元,尚有263人還未領取,消保會提醒獲賠民眾盡速前往領取。
強冠以劣油製成「全統香豬油」等油品,供應學校團膳使用,導致師生誤食,台灣消保會協助受害者提起團訟,經法拍執行,實際消費者應獲賠償新台幣2,442萬元和解賠償金,已全數獲賠入帳。
消保會表示,本案原告4,048人,一審過程中,有3,811人同意和解,每人獲得和解金新台幣6千元;另160人一審判決獲得6千至9千元不等之賠償。一審後仍有77人未獲理賠,消保會提上訴為消費者爭取權益,最終在考量能為原告爭取實質賠償考量下,接受每人3千元的和解賠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