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油案味全求償 郭盈志判賠1.2億

【記者李怡欣/高雄報導】

3年前屏東老農踢爆地下黑心油地下工廠,負責人郭盈志(原名郭烈成)收購飼料油、餿水油與動物皮革油,煉製劣質油品,販售給強冠公司,製成全統香豬油,二審被判12年、行政罰鍰4‚800萬元,另因非法持有槍枝獲判3年半,目前入獄服刑中。事發當時,產品受波及的味全公司憤而提出民事求償,高雄高分院27日宣判郭盈志與施姓司機應賠味全公司1億2千136萬1‚227元,全案可上訴。

延伸閱讀
強冠董座出院發監 屏監度中秋
2017年09月29日 | 6年前
黑心油全數抗罰成功 各界籲檢討
2017年09月16日 | 6年前
強冠劣油案 董座重判22年定讞
2017年09月13日 | 6年前
1行為不2罰 強冠免罰5千萬確定
2017年08月18日 | 6年前
黑心油事件求償 正義公司判賠40萬
2017年08月11日 | 6年前
味全混油案 魏應充發監執行
2017年07月28日 | 6年前
害吳記餅店損商譽 強冠判賠千萬
2017年07月26日 | 6年前
大統黑心油事件 陸商獲賠363萬
2017年07月14日 | 6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