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環評闖關 新北將啟行政訴訟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長劉和然(左2)表示,未來新北除堅持不核發生煤許可外,也會正式啟動行政訴訟程序。(記者莊麗存/攝影)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長劉和然(左2)表示,未來新北除堅持不核發生煤許可外,也會正式啟動行政訴訟程序。(記者莊麗存/攝影)

【記者莊麗存/新北報導】

針對環保署環評大會通過「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的附帶決議,除了引發當地自救會反對,新北市政府也將採取相關措施阻擋,新北市政府環保局長劉和然10日表示,新北市政府將啟動四項作為,除了堅持不核發生煤許可外,也會正式啟動行政訴訟程序,將站在捍衛市民權益,不讓市民受到燃煤污染的毒害。

備受爭議深澳燃煤電廠,引來環保團體及當地居民自救會強烈反彈,擔心造成北台灣的空汙及破壞當地自然生態景觀,劉和然表示,「自己的天空自己救」,新北市從來不反對興建電廠,但堅決反對以燃煤作為選項,首先,立即啟動所有法律行為,包括訴願、行政訴訟等;第二,對台電的所有申請嚴格審查;第三,不核發給台電任何的許可,包括生煤許可等,最後,對法令中所有的禁止事項都會依法禁止。

劉和然強調,台電不應該為了加速通過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而把一個單純的專業議題狹隘地轉化成當地區民的分裂與衝突,經濟部或台電應該自行撤案,應該拿出實際而詳盡的評估報告,在考量社會、環境成本的基礎下,務實地選擇對臺灣最佳的發電方式,才是深澳燃煤電廠爭議的解方。

新北市農業局局長李玟指出,台電因調查資料不足就避談海域資源及 生態問題,不能認同通過環差再來補做調查報告的做法,驗證環保署就是先射箭再畫靶。環評會議應該要先確認對環境影響在可接受範圍後再來確認防波堤及電廠是否適合開發。

李玟表示,在會中已重申既然瑞芳保育區已由內政部確認屬海岸管理法的一級保護區,理應受到最高度審查,未來將針對深澳電廠可能影響範圍包括深澳灣及瑞芳保育區之維護,要求台電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捍衛當地漁業及生態資源,在未獲得足夠及公開透明的生態評估調查報告前,絕對不會同意在保育區設置防波堤及在深澳灣新建其他工程。

反深澳電廠自救會會長、新北市瑞芳區龍山里里長陳志強表示,他和自救會成員已準備好長期抗戰,若不是政府長期在能源政策上出了問題,今天也不用深澳燃煤電廠,台電不說明細懸浮微粒對健康的傷害,卻只說明未來會給多少工程回饋費,為什麼要犧牲當地人的生活環境,來滿足一個不需要的發電需求,深澳如支持者所說的這麼好,為何不如全台各地都蓋燃煤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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