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科技利益爭議 陳良基:利益公開、依循法規
針對大專院校新創技術與利益迴避議題,科技部長陳良基25日表示,新創科技發明產出的利益,可能需要好多年才能得知,因此風險較高,但仍建議利益相關人可以不參加訂價會議決定價格,學校則做好利益公開,落實《科學技術基本法》中的利益迴避精神與相關法條,能夠讓相關單位有所依循。
陳良基表示,新創科技發明產出的利益,一開始可能需要多年時間才可以看出成效,所以初期可能風險較高,判斷可能產出的利益較低,不過後來的利益明顯增加,這時候就要做好利益公開。
陳良基說,新創科技的利益公開與迴避,其實是一體兩面,公開的過程無法預估會有多大的產值出現,這時候利益相關人可不參加訂價會議決定價格;一般而言,大專院校新創技術發明人多為學校團隊,所有權應隸屬於學校,可由學校來決定利益價格。
陳良基表示,智慧財產權有很多項目,各校專利申請的做法不一,也有申請費用等問題,因此會先允許發明人先申請,之後再轉讓給學校;這部分問題,科技部去年修訂《科學技術基本法》時,已把利益迴避精神在法案中清楚明訂,相關法條可以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