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 2月送立院審議
司法院推動「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後,引起各界關注,司法院長許宗力11日表示,國民法官制度對台灣來說是新制度,希望能藉次使國民能了解法律與司法,解決人民的問題;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則指出,草案預計會在2月送進立院審議,希望在法律通過後2年內正式施行。
許宗力表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的目的是讓國民多元的經驗、觀念與價值,同時與法官專業的法律知識匯合,並透過案件的判決,使國民能了解法律與司法,期盼國人能分別由了解司法、督促司法,進而信賴司法。
許宗力也指出,除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勞動訴訟程序特別法」、「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草案也完成,從勞動專業法庭設立,讓處於經濟弱勢的勞工,於訴訟上也能獲得實質平等地位,犯罪被害人則不再僅是刑事訴訟程序中的旁觀者,可以更實質的參與訴訟,更直接表達意見與感受。
呂太郎則表示,國民法官制度對台灣來說是新制度,因此在法案研修過程中,邀集審檢辯、學者專家及有法庭經驗的人共同研擬,並舉辦公聽會、說明會及模擬法庭來探討「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的可行性,預計2月將會把草案送進立院審議,並希望在通過法律的2年內正式施行。
不過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紀亙彥持指出,制度相近的日本採「裁判員制度」,一般民眾不願到法院當裁判員,因此出現「司法魔人」、「正義魔人」的特定族群到法院擔任裁判員,成效不彰的問題也持續浮出檯面,建議司法院要審慎面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