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31省環保問題所指向的根源(下)
這話實際只說了一半。對那些「想要伺機撈油水」的官員來說,哪怕當擺設,也是不能白當的。正如遼寧「大規模違法圍海、填海問題」是因「(被)鼓勵和縱容」那般,這些事件的背後定然存在著巨大的利益驅動。
中國多達31個省或地區的官員為了一己私利、有油水可撈,不惜公然違法、肆意違規,並且有恃無恐的將這種狀態持續了數年之久,這得需要多大的膽量和底氣啊!這些地方上的芝麻官與大員們,難道一點兒都不害怕?他們是否仗著有人撐腰,所以才會這般無所顧忌?但問題是,有人撐腰的不是一個省、一個市,而是遍及差不多整個中國的31個省。我們不禁要驚呼,能給31個省(區、市)的違法部門或官員撐腰的,到底又會是誰呢?
這顯然不是個別人所能做到的,但卻完全能由一個組織來實現。按照中央環保督查組此次公布的數據來看,被問責的官員多達18,199人,被約談的黨政幹部也多達18,448。長久以來,能讓好幾萬官員暗度陳倉、並且深藏不露的,恐怕也只有一個組織能辦到,那就是獨攬大權的中共政治集團。
由於中共一黨獨大,地方上沒有基層選舉,因此所謂的政治「候選人」或官員都是由中央層層委派到地方的。在公民被剝奪了選舉權的紅朝治下,地方官員因「只對上負責」而不惜甘當中共的犬馬、完全聽命於中央。手裡沒有選票,老百姓便完全喪失了發言權。不由老百姓說了算,見風使舵的官員們也就只會把心用在「如何讓領導滿意」上。至於民生怎樣、民意如何,都跟自身利益沒有絲毫的牽扯。
如果說,唯利是圖、以權謀私都是出於個人的貪慾,那如今這麼多官員竟敢大大方方的貪腐巨資,甚至直奔「斂財」而來,顯然是由中共從一開始就不受制衡、約束的逍遙狀態所決定的。一直伴隨著中共存在的,倒是有其它諸多黨派,但問題是,這「多黨」並不是奔制衡、競爭來的,而是搞合作、求施捨來了。
此外,司法在「槍桿子」的淫威下,也只能成為一種憋屈的存在。甚至正是由於司法在權力面前挺不起腰桿兒來,中共才有機會另起爐灶——成立一個既給自己台階下,又方便找「替罪羊」的法外組織,即所謂「環保督查組」。
但問題是,這個督查組執法時憑藉的是法律條文,還是領導的意見呢?如果是依相關法律辦事,那我們更要問,本就正當存在的司法、執法部門又在幹嘛呢?要知道,對個人或組織是否涉嫌違法、犯罪有審判權的只有法院。顯然,法院也不能屈從政令,只能依法審判。
由此我們看到的是,中國大量的環保問題實際都指向了一處,那就是行政部門公然違法,而司法機關卻無法做到獨立、公正的審判。若沒有兩黨或多黨制衡,若沒有三權分立,中國的汙染問題恐怕是難以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中共為了牟利,仍會肆無忌憚的繼續害人、枉法。(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