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案屢輕判 法務部:將加重刑責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目前的《國家安全法》刑度太低,行政院已提案修法,刑度將不會再判4年以下。(記者郭曜榮/攝影)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目前的《國家安全法》刑度太低,行政院已提案修法,刑度將不會再判4年以下。(記者郭曜榮/攝影)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近年來屢見共諜輕判的問題,立委王定宇等人昨(4)日提案修正《刑法》外患罪,並指出敵國應修正為「敵人」或增列「敵人」,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同一條文內同時出現「敵國」、「敵人」、「該國」可能會產生矛盾,不建議修改,但目前的《國家安全法》刑度太低,行政院已提案修法,刑度將不會再判4年以下。

王定宇表示,目前規範共諜行為的法律,包含適用於現役軍人的《陸海空軍刑法》,以及所有人都適用的《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近期號稱是國內史上最大共諜案首腦鎮小江,僅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輕判有期徒刑4年,許乃權只輕判2年10個月,甚至刑滿後還能續領月退俸。

王定宇認為,《刑法》的外患罪章,各罪構成要件的「敵國」應修正為「敵人」或增列「敵人」,因現行法條解釋上未包括「大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導致《刑法》外患罪章保護的國家法益,有所不足;《陸海空軍刑法》之定義,則明定敵人是「與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

對此,蔡碧仲表示,現行法律中與國家安全保護有關的,無論是不利於國家安全、利益、洩密行為,均適用於《刑法》、《陸海空軍刑法》、《國家安全法》以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但同一條文內同時出現「敵國」、「敵人」、「該國」等文字,可能會產生矛盾,不建議修法。

蔡碧仲也指出,目前共諜刑度確實太低,雖然《國家安全法》沒有主管機關,但行政院已提案修法,刑度將不會再只判4年以下。

司委會在比對現行條文後,認為增列「敵人」不會產生語意上的矛盾,完成提案審查,但因修法涉及問題眾多,主席蔡易餘宣示須交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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