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國與賣凶宅同刑度 綠委籲修法重罰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左起)、陳明文、王定宇及羅致政26日共同召開記者會表示,將提案修法,把《刑法》外患罪章中的「敵國」改為「敵人」,盼朝野能支持。(記者陳柏州/攝影)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左起)、陳明文、王定宇及羅致政26日共同召開記者會表示,將提案修法,把《刑法》外患罪章中的「敵國」改為「敵人」,盼朝野能支持。(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近來有不少偽裝成政治團體卻執行黑幫任務的組織,替中共執行擾亂台灣任務,但現行法規卻很難認定「外患罪」。民進黨立委王定宇26日表示,過去因兩岸關係定位不清,結果造成許多共諜案無法適用「內亂外患罪」而遭輕判,他以前海軍中將柯政盛共諜案被判1年2個月為例,竟與民眾賣凶宅被判1年2個月同樣刑度,他將提案修法,把《刑法》外患罪章中的「敵國」改為「敵人」,盼朝野能支持。

目前《陸海空軍刑法》雖已放寬通敵對象,定義外患罪不限於「敵國」,而是限於「敵人」,但《刑法》內亂外患罪卻仍只限「敵國」,不適用於兩岸的特殊關係,因此只能引用《國安法》來認定,最高卻只能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蔡易餘、王定宇及羅致政26日共同召開記者會,王定宇表示,近年台灣共諜案頻傳,近來又有某些偽裝成陳抗組織或政治團體,替中共執行擾亂台灣的任務,但現行法律卻幾乎只能輕判。

他以震驚全台的共軍中校鎮小江吸收我國8名軍官為例,最後也只被判4年,被吸收的前陸軍少將許乃權僅判2年10個月;而柯政盛替中共在台灣發展共諜組織案,結果只被判1年2個月,竟與民眾賣凶宅被判1年2個月同樣刑度,「賣凶宅判1年2個月,賣國、出賣國家情報竟然也只判1年兩個月?」

為填補法制漏洞,王定宇將提案修《刑法》外患罪章,將「敵國」改為「敵人」,並增訂「敵人」定義為「與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的國家或團體」。不過修正草案提出至今,卻遭國民黨杯葛7次,無法交付審查。王定宇強調,若下次國民黨再阻擋,就會要求表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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