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專法三讀 葉俊榮提5變革改善租屋環境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租賃專法將提出包括租屋糾紛調處、提高租賃關係保障等5大變革,來保障國人住宅租賃權益,租賃專法是健全租賃住宅市場的重要里程碑,未來會持續積極落實各項相關作為。

內政部表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的立法目的,是就住宅租賃市場目前存在租賃契約關係保障不足、糾紛處理不易、專業管理之缺乏、租賃住宅資訊不對稱等現況問題,研擬相關的解決措施。

內政部指出,就現行租賃住宅市場爭議較多的糾紛情形,包括押金上限與返還、出租人修繕義務轉租關係等,都有明確規範,也將租賃住宅市場相關契約關係全部納入規範,擴大權利義務的保障範圍。

內政部也表示,為了讓住宅租賃有幫手,將由政府輔導出租人或承租人組成非營利團體,同時提供相關通譯服務,以協助新住民處理租賃事務;租賃糾紛部分,則由政府扮演公正專業第三人的角色,免收調處費用,減輕民眾壓力,讓糾紛處理更具效率。

另外,為鼓勵個人房東將房屋交由專業經營者代管或出租,內政部指出,將提供房東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之租稅優惠,活絡租賃住宅之供給,同時租賃住宅服務業列為為許可行業,不僅要有專業證照外,業者也要繳交營業保證金,以強化租賃住宅服務業專業能力及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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