摻入過期原料 蝦味鮮公司老董遭訴
近半世紀國民零食「蝦味先」使用過期原料製造,檢方估計,3年來共賣出254萬8,012包,以批發價格每包約10元計算,至少詐得2,548萬120元。20日雄檢偵查終結,以詐欺取財及違反《食安法》製造、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嫌,起訴裕榮公司高齡88歲洪姓老董以及3位公司高層,並沒收上開犯罪所得。
檢察官認為,裕榮為國內知名零食製造者,通路遍及全台百貨、超市、商場、零售業等,卻漠視法規管理,被告4人竟為節省成本、圖謀私利,未善盡食品安全衛生之把關責任,以過期原料或食品添加物製成食品,犯罪情節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雄檢表示,裕榮未訂定添加物有效日期管理規範,容忍員工使用過期1~3年的無水檸檬酸、柴魚粉等原料來製作「蝦味先」、墨西哥煙燻、日式照燒等各式產品,再以每包10元不等價格販售給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