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扣押2740公斤工業漂白劑豆芽菜

新北市新店區環河路一帶的元品農產企業社遭台北市調查處與新北市衛生局聯合查獲,涉嫌添加工業用漂白劑低亞硫酸鈉(俗稱保險粉),用於漂白豆芽菜,現場扣押2740公斤豆芽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新店區環河路一帶的元品農產企業社遭台北市調查處與新北市衛生局聯合查獲,涉嫌添加工業用漂白劑低亞硫酸鈉(俗稱保險粉),用於漂白豆芽菜,現場扣押2740公斤豆芽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記者莊麗存/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5日凌晨時分會同臺北市調查處人員,前往新北市新店區一間豆芽菜製造廠「元品農產企業社」,展開聯合搜索調查,現場查獲業者涉嫌非法添加工業用低亞硫酸鈉(俗稱保險粉),現場由臺北市調查處立即扣押並責付業者保管50公斤裝8桶工業用漂白劑及上列問題產品共約2,740公斤,衛生局並命業者不得出貨。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巿調查處搜索該企業社,約談孫姓負責人等10人,全案朝違反《食安法》罪嫌偵辦。

衛生局表示,在查核時發現,元品農產企業社自105年中購入工業用漂白劑並用於豆芽菜漂白,該址2樓見有8桶工業用Hydrosulfite EN(低亞硫酸鈉),該局立即於現場進行泡水豆芽菜二氧化硫快篩檢測,檢驗結果呈陽性,隨即抽樣帶回該局實驗室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檢驗結果0.2g/kg(標準:不得檢出)。

衛生局說,業者已坦承製售的豆芽菜有浸泡工業用漂白水,目的為漂白用途,已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據負責人聲稱案內產品均販售予傳統果菜市場,每日販售約2千台斤。

衛生局現場清點浸泡後豆芽菜,計大箱41箱(50kg/箱)、小箱23箱(30kg/箱),共計2,740公斤,相關涉違規的進銷貨憑證及電腦資料皆由台北市調處扣押,後續辦理。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劉君豪表示,有關生鮮豆芽菜使用工業用漂白劑一案,已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8千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

新北市衛生局呼籲,一般生鮮未漂白的豆芽菜呈黃色或棕色,而漂白過的豆芽菜,色澤光亮。在選購豆芽菜時,應避免購買外觀過白、且聞起來有異味的豆芽菜,如果仍不放心,建議食用前用清水浸泡,多次換水,烹煮時將鍋蓋打開,幫助殘餘物質揮發,以維護民眾權益及食品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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