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電掏空案 孫道存判刑3年定讞

【記者陳懿勝/綜合報導】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遭掏空200億元案,最高法院昨(31)日維持高院見解,依業務侵占等罪判財務長胡洪九14年半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10億元、前董事長孫道存3年徒刑,全案定讞。

胡洪九、孫道存等人被控從1994年起,隱瞞董事會且違反政府禁令,利用海外子公司違法投資中國,掏空近200億元。一審判孫道存4年、胡洪九18年徒刑且併科罰金10億元。

案經上訴,高院考量本案纏訟逾8年,符合速審法減刑,去年3月依業務侵占、偽造文書等罪判處胡洪九有期徒刑14年6月,併科罰金10億元,孫道存判刑3年;案再經上訴,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駁回上訴,全案就此確定。

67歲的孫道存曾聲請破產,卻住豪宅、開名車,被喻為「全台灣最有錢的窮人」,為防止孫逃亡,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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