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都更案變更撤銷 北市府:尊重但遺憾
北市永春都更案延宕多年,近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市府核定的變更案,全案定讞。北市府表示,尊重法院見解,但表達遺憾。依據判決,永春都更案回到變更核定前、全區重建的狀態。
僵持超過16年的北市永春都更案,位於北市忠孝東路、松山路口,原有126戶。
因為8.66戶長期無法整合,實施者森業營造在同意戶的支持下,2014年9月提出變更計畫申請,將「全區重建」改為「重建、整建併行」。
2015年1月,北市府核定通過變更。2016年3月,森業營造依據《都更條例36條》向北市府申請強制拆除,同年7月北市府召開專案小組會議,9月進入動工階段。
但是彭龍三、王世凱、邱柳蔭3位不同意戶,前年針對市府核定的變更案,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6月判北市府敗訴,撤銷原處分,北市府提出上訴,近日最高行政法院日前駁回,全案定讞。
對此,北市府表示,尊重法院見解,但表達遺憾。依據判決結果,永春都更案回到變更核定前、全區皆為重建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