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都更公聽會 學者:都更應自行付費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1日舉辦「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及都市再生特別條例草案」公聽會,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台灣屋齡30年以上老屋有384萬戶,隨著時間增加,老屋的數量也會越來越多,都更的潛在需求非常龐大;台北市都市更新學會副理事長謝欽宗則指出,都更應採公辦、社區自辦及民辦三面向進行,且不能當作靠政府或實施者的免費午餐,應該要自行付費。
花敬群表示,台灣30年以上老屋有384萬戶,10年後將增加到596.9萬戶,20年後更會到739.7萬戶,顯見都更有龐大的潛在需求,目前研擬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預計本會期送到立法院審議;都市更新條例在上週內政部務會報通過,原條文67條會變為88條,增強民眾對於都更的信任,不僅能夠精進爭議處理,也強化政府主導、簡明都更程序。
台北市都市更新學會副理事長謝欽宗表示,都更應採公辦、社區自辦及民辦3大面向去推動,台灣位處高危險地震帶,防災性都更是持續性的工作,今天不做明天會後悔,但要讓民眾對於都更有正確的觀念。都更不是完全靠政府或實施者的免費午餐,比如3、40年前的4、5層樓公寓,要改建為電梯大樓加上地下停車位,當然要使用者付費。
德霖技術學院兼任副教授林旺根說,目前都市更新條例較偏向私人、小範圍的更新狀況,可以增訂都市再生專章,或訂專法,推動大規模的都更;小英總統上任1年,對於都更政策打85分,她對都更有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