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追溯下月啟動 增列20款常用藥

【記者吳美蓮/綜合報導】

避免出現偽藥情況,食藥署建立藥品追溯、追蹤系統,系統7月1日上路,藥商、批發商等業者,每月10日得申報上個月的藥品,違者最高罰200萬元。除此之外,食藥署昨(23)日公布,再試辦20個健保高使用量、高金額的品項,納入試辦申報對象。

食藥署表示,依據《藥事法》第6條的規定,日前已公告,包括血液製劑、疫苗和肉毒桿菌毒素等三類藥品,應在藥品追溯或追蹤系統上,建立藥品類別。持有此藥品許可證之藥商,以及從事該類製劑批發業務之販賣業藥商,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分藥品追溯追蹤資訊,以電子方式至該系統申報此三類藥品的來源及流向。

食藥署說,昨日再追加20個品項,包括冠脂妥、維妥力、保栓通、佳糖維等,這些藥品為試辦申報,他們已舉辦多場電子申報說明會,向業者說明及溝通,降低申報困難度並提升業者申報意願。

食藥署表示,未來將配合藥品GDP實施期程,並與專家及公協會討論規劃,擴大推動實施,降低偽藥進入合法供應鏈之風險,且對有疑慮的藥品可及時確認,並迅速有效完成藥品回收,讓民眾多一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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