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暴漲惹民怨 公告地價擬2年一調

現行公告地價每3年調整1次,去年適逢地價調整年,全台地價漲幅破三成,引發民怨。(本報資料照)
現行公告地價每3年調整1次,去年適逢地價調整年,全台地價漲幅破三成,引發民怨。(本報資料照)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現行公告地價每3年調整1次,去年適逢地價調整年,全台地價漲幅破三成,引發民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6)日初審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將公告地價改為2年調整1次,若納稅義務人有繳納困難,可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若本會期順利三讀通過,最快明年底就會重新計算地價稅。

去年底調整地價稅時,全台地價暴漲三成,有些縣市甚至漲幅超過100%,引發許多民眾不滿。對此,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提案修《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修正為「規定地價後,每2年重新規定地價1次,必要時得延長之。」在內政部表態支持下,全案完成初審。

花敬群表示,地價稅是財產稅稅基,會以穩定為基本原則,在與地方政府討論後,認為改成每2年調整1次,會是較衡平務實的做法,共有16個縣市支持改成2年,台北、桃園和宜蘭反對,新北等3個縣市則沒意見。

至於為何不改為1年1次?花敬群解釋,就技術面而言,1年調1次並非做不到,只是不一定有這樣的必要,因為每年公告的話地價漲跌不一,會對地方稅收穩定造成影響,訂2年的用意是希望有機動性,又避免調整期間過長,所以2年剛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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