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重建條例 高市盼中央填補稅損缺口
立法院15日審查《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審查前,各縣市政府提出意見,高雄市表示,希望中央能補足地方因減免負稅導致的財政缺口;台南市則認為,都更恐造成府城古都意象破壞,希望修法考量地方特性,授權建物容積與建物高度管制等條款由地方自訂之。
內政部指出,全國30年以上老屋約384萬戶、8萬6千餘棟,推估未符合耐震標準超過3成、高達3萬4千棟。危險老舊建物管線老舊、違章嚴重,消防設施缺乏,耐震規範不符標準,地震來時人民身家財產恐受危害,由於過去老屋重建缺乏政策誘因,推動不易,盼修法以加速推動老屋重建。
老屋重建條例規範,老屋重建後2年的地價稅及房屋稅可減半徵收,加上,重建期間因土地無法使,地主可免徵地價稅。對此,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主秘李清陽表示,這些賦稅優惠將造成稅損問題,增加地方財政困難,希望中央能補足財政缺口。
台南市政府則希望,應考量台南古都意象,盼中央授權建築容積、高度等管制措施,授予地方政府自訂權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