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本職兼任師納勞基法 教部喊卡

教育部長潘文忠昨(27)日表示,目前教育部規劃先以教育法規來規範兼任教師權益,納《勞基法》部分則再與勞動部持續協商。(記者陳柏州/攝影)
教育部長潘文忠昨(27)日表示,目前教育部規劃先以教育法規來規範兼任教師權益,納《勞基法》部分則再與勞動部持續協商。(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教育部原先規劃自今年8月起,大專院校編制外、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將適用《勞動基準法》,卻造成部分大專疑似避免增加支出,不再新聘或續聘這些兼任教師,引發爭議。教育部認為,應修改相關教育法規,較能符合教育場域的特殊需求,如果要適用《勞基法》,也要經過適度排除。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27)日邀請教育部、勞動部專題報告,教育部長潘文忠在會前表示,教育部改為先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納入保障兼任教師權益,等各界有共識再適用《勞基法》。

對於淡江大學傳出將解聘200名未具本職兼任教師,潘文忠說,上週教育部已經對此組專案小組,並到學校訪談老師。教育部也編列了新台幣6千萬元的預算,私校並不會因為未具本職兼任教師的勞保、勞退等問題,而增加負擔。

如果在這樣的狀況下,學校還是因此解聘未具本職兼任教師,不只是減少補助款,也代表學校不需要那麼多學生,教育部將針對招收名額嚴格審定。相關問題涉及學生受教權、校園安全與未具本職兼任教師權益,即使這些老師要適用《勞基法》,也要經過適度排除。

勞動部於去(105)年9月26日預告訂定「大專院校編制外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草案。潘文忠說,為了維護教師、學生權益,改先修訂教師相關法規。

至於為何教育部又認為大專兼任教師不適用《勞基法》?潘文忠回應,兼任教師設置的目的是為了顧及學生受教權,規劃選修課程,但若讓他們適用《勞基法》,可能變成不定期契約,也就是「常態性」聘任。另外,若兼任教師有觸犯性別平等等不適任情事,教師法規的相關處理程序也比勞動法規嚴格。

高教工會不排除抗爭

對於教育部的立場,高教工會表示,日前不少大學之所以任意大規模「解聘」、「不續聘」兼任教師,就是因為兼任教師的工作權一直缺乏法律上的保障,但教育部要研議的聘任辦法中,卻不打算保障兼任教師的工作權,令人懷疑這樣是否能保障兼任教師權益?

高教工會指出,假如教育部不撤回這種犧牲兼任教師基本權益的惡質作為,而勞動部也不願盡勞工捍衛者的應有權責,不排除號召兼任教師發動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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