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不被續聘 兼任教師衝教部陳情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17日赴教育部,抗議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有差別待遇。圖為資料照。(中央社)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17日赴教育部,抗議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有差別待遇。圖為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17日赴教育部,抗議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沒納入草案,只讓「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恐使得高達1萬3千多名靠鐘點費維生的兼任教師失業,對此,教育部回應,教育現場目前仍以專任教師為主,但學校聘僱兼任教師不能僅因其未具本職而不續聘,將成立調查小組到學校訪查,若發現違反,會列入獎補助款考量。

高教工會表示,兼任教師不是專任教師,既沒有公保,亦沒有勞保,不僅1年1聘毫無保障,也沒有退休金,雖然勞動部去年9月公告,要將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卻因教育部強烈要求下,將老師分類成「本職」與「無本職」,只讓「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

高教工會指出,教育部、勞動部靠著一紙命令將兼任教師分割,在「無保障者排擠有保障者」的就業排擠效應,靠著鐘點費維生的兼任教師會出現一波大規模的失業潮,目前已接獲不少兼任教師反映,校方要求兼任教師提供在外的全職證明,否則下學期可能不再續聘。

對此,教育部人事處表示,教育部和勞動部多次會商,決定將兼任教師納入適用《勞基法》,但基於社會資源分配正義,有本職者已具退休保險等工作保障,不宜重複保障,才會僅讓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納入適用《勞基法》。

教育部人事處強調,學校在聘僱教師要考量的是專業、學生受教權等因素,不能僅因其未具本職而不續聘,教育部會請學校說明,必要時組調查小組訪查,若學校有此情形,將列入扣減獎補助款考量;另外,今年已編列6千萬元預算,補助學校聘任未具本職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後衍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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