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滯納金收利息違憲 財部今提修法
大法官2月24日做出746號解釋令,認定遺贈稅滯納金徵收利息違憲,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將會積極修法,讓相關稅法都符合該解釋令的精神,預計今(16)日就會提交行政院會。
立委盧秀燕昨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表示,經過調查,滯納金徵收利息的情形不僅在遺贈稅,光是財政部主掌的稅收當中,還包括營所稅、綜所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等,都有政府多收利息的問題,以去(2016)年來說大概有10萬件,她已經提出修法,籲財政部支持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
由於大法官釋憲是針對遺贈稅,其餘稅法財政部原擬以解釋令的方式處理,但許虞哲昨改口表示,財政部已進行修法的工作,本週會送往行政院;違憲當初是針對遺贈稅,但修法會一起修,另遺贈稅的滯納金利息從釋憲當天起就沒有再徵收。
此外,盧秀燕詢問,過去每年徵收5千~6千萬元的利息會不會退還?許虞者回應,由於過去都是合法合憲,且政府的稅收也是用於公共用途,所以不會退還。盧秀燕不滿,表示交通法規不當徵收的費用都會退還,這樣的不當利息收入怎可不還,「到時候人民還會去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