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偽藥流竄 立委提修法加重刑責
對於降血脂藥物「冠脂妥」爆發偽藥風波,親民黨總召李鴻鈞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針對製造或輸入偽藥、禁藥者,原《藥事法》刑度為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為遏止不法,將提案修法比照重罪刑度,改為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吳秀英則透露,原廠願全面下架、換藥,而該案主嫌目前也已落網。
李鴻鈞說,台灣偽藥氾濫問題已久,國人每年洗腎人口高達8萬人、耗費健保近500億元,而此次「冠脂妥」偽藥從包裝到藥品組合,都有規模系統,絕非一般偽藥工廠所為,就是因為有利可圖,要求衛福部應檢討藥品供貨制度,並規範藥品議價空間。
李鴻鈞認為,包括降血壓藥、降血脂藥七大類民眾常用健保藥,都應納入監測計畫。他也將提案修《藥事法》,對於製造與輸入偽、禁藥者,刑度提高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1億元以下;若故意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偽、禁藥者,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5千萬元以下。
吳秀英說,目前《藥事法》已規定,經公告的藥品,業者應建立藥品來源及流向追溯或追蹤系統,並採電子申報方式。而在事發後,便與原廠公司達成共識,將所有冠脂妥下架、回收,並進行換藥,近年查緝不合格藥品也大有所獲,比例從20%降到2%,至於非法藥品部分,前年已開始分階段實施藥品流向及品質管理措施。
吳秀英透露,目前嫌犯已抓到,也知道源頭在哪,但基於偵查不公開所以不便透露細節,為避免偽藥再次出現,目前藥廠也在設計更精緻的防偽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