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演出團體為何在海外頻遭拒?(上)

⊙顏丹
近年來,中國的演出團體被其他國家拒之門外的頻率越來越高。最近的一次「遭拒」於幾天前被一家媒體曝光:「原定於2月7日赴洛杉磯等地演出、來自北京由37人組成的國家級演出團體被美國大使館集體拒簽」。據知情人士透露,美使館拒簽的理由有兩個:其一、「原定的公益演出被發現『賣票』」;其二、「原定的演出本來只有西雅圖一場,面簽時又增加了洛杉磯和三藩市等城市,簽證官認為前後說法不一,所以拒簽」。

僅從這兩點被拒的理由來看,這個來自中國的所謂「國家級演出團體」就沒有喊冤的道理。在簽證官面前的含糊其辭、臨時起意,無不讓人覺得,還沒等演出,這個團隊就先開始行騙了。更愚蠢的是,如此行騙的目地或只是想要營造出這一團體在美國頗受歡迎的假象。對一個更相信「演出好壞全由市場來評定」的國家來說,演出票大賣、場次被增加是僅有的兩個能證明演出效果極佳的因素。

事實上,不收錢的演出要麼是專門給看不起的貧困民眾準備的,要麼就是做慈善、募捐。而這樣的演出,根本不需要中國來為美國準備。多年前,中國曾有媒體報導,「由於缺少外國劇院邀請,外國演出商以低得可憐的出場費作條件,來安排中國樂團到國外演出的事情屢見不鮮」。因為若僅僅通過賣票,那就是「賠本的買賣」。然而,好面子的中國演出團體為了讓演出順利進行,並造出頗受熱捧的場面,也就只能免費送票了。

在上述遭拒簽的案例中,「原定的公益演出」實際就是靠送票來獲得「中國的演出在海外上演」的虛名。而這種辦法與多年前,北京交響樂團音樂總監、首席指揮譚利華在接受媒體專訪時所公開的實情不謀而合。他曾表示:「中國的演出團體用免費送票外加請客吃飯的方式,讓海外華人後半夜來捧場」,因為這些演出團體以「登上國外各個知名音樂演出場所為榮耀」。從此,演員們不但可以讓自己從「歌手」變身為「國際知名歌星」,從「歌星」變身為「藝術家」,並且與頭銜相匹配的是身價倍增,即「走穴」(私自演出)要價更高。

此外,由於地方政府大搞「政績工程」,因此儘管這些演出團體「每次出國演出會花掉8百到1千萬元(人民幣),極個別甚至負債」,然而只要能登上國外的舞台,即便是「花錢賺吆喝」,也能得到巨額的財政補貼。對於那些迫切的想要名利雙收的演出團體或演職人員來說,國家給錢,讓自己「鍍金」,還能提高身價,何樂而不為呢?從這種習以為常的作派中也不難看出,大搞「公益」演出是中國演出團體在海外所用的慣用伎倆。

或許有人會說,白送票又如何?這些演出團體最終還是「秀」了一把,外國的大使館並沒有將他們拒之門外。針對這種僥倖心理,我們只能說,「不被拒」或許早已是老黃曆了。需要指出的是,「免費送票」並不是被拒的原因,而那種「當面一套、背地一套」、「掛羊頭賣狗肉」、甚至毫無顧忌的撒謊等欺騙行為,才是遭到看重誠信的海外各國抵制、拒絕的關鍵原因。(接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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