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內線交易 福懋前處長林立中判2年
2013年食安風暴中,福懋公司因使用大統橄欖油原料及添加芥花油,股價跌幅逾20%,前福懋油脂公司油脂事業處處長林立中在事件曝光前1日,以每股14.63元,出清手中156張持股,規避損失55萬多元。台中地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判林立中2年,而林涉及的食安法部分仍在審理中。
判決書指出,林立中因負責福懋油脂事業生產及油品採購等業務,在2013年10月大統事件時,提供假的進口報單給衛生局查核,並提供假訊息給公司,讓福懋公司在公開市場嚴正發布「絕無摻入大統長基橄欖油」等正面訊息,讓福懋股票從每股12.8元漲到每股逼近15元。
然而在檢驗報告出來後,相關單位追查發現,福懋從2007年就開始買大統長基的非法橄欖油,台中市衛生局也在同年11月1日至福懋油脂公司稽查,當場查獲福懋有攙偽假冒油品及商品標示不實等情事,福懋在2日召開記者會主動對外道歉,股價也跌幅達20.4%。
法官認為,林男在福懋負面消息曝光前1日,利用內線消息進行股票交易,將156張福懋股票全部出售,每股平均售價14.63元,個人規避損失達55萬以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