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銷售TRF 金管會重罰星展、台新銀
金管會1日表示,星展銀行與台新銀行因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包括銷售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等,查核有內部控制、內部作業制度與程序等缺失,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分別核處1千萬元、8百萬元罰鍰,並予以糾正及其他必要之行政處分。
金管會銀行副局長呂蕙容指出,金管會在今年4月對星展銀行進行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的專案金檢時,發現除了有KYC(認識客戶)作業疏失外,有行員與客戶有資金往來、提供不實徵審文件,給銀行作為額度核給的重大偶發事件,也有行員協助客戶編製假財報等,違反《銀行法》相關規定,罰1千萬元。
呂蕙容表示,金管會在去年對台新金控辦理的集團風險管理專案金檢時,其中,台新銀行在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時有三大缺失,包括未落實法令遵循、未妥適保護消費者權益、風險管理不當等,違反《銀行法》相關規定,罰8百萬元。
另外,考量統一發票中獎獎金匯入信用卡除了可增加民眾領獎便利性,也可提升國內電子化支付比率,金管會表示,在持卡人有民事同意前提下,未來可以把2千元(含)以下統一發票中獎獎金,匯入信用卡、轉帳卡、電子票證、電子支付帳戶。至於上路時間,尚需財政部與銀行公會進一步協調相關實務作業細節,包括實施方式等,等協調好就可以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