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團興航達共識 限期3個月賣飛機

【記者莊麗存、陳懿勝/台北報導】

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再度會見22家銀行組成的銀行團,召開會議商討因應措施保障債權,初步達成共識。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表示,開會時間長達3個半小時,會議中興航也與銀行團達成一個共識,即明訂一個時程,要求興航在3個月內自行處分擔保品飛機,不過,會中並無討論到興航「重整」相關問題。

呂蕙容表示,會中並沒討論到興航重整相關問題,若由興航盡快找到買主,處分擔保品,應該會爭取最好的價格,對債權回收會比較有幫助,若擔保品處分後,有擔保的貸款會優先償還,且剩餘資產處分後會有現金,無擔保貸款也可以分到,因為飛機也不能放太久,維修費、耗損很快。

法務部:未凍結興航高管資產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24日也表示,台北地檢署因擔心興航脫產,已凍結興航日前提存的2筆各新台幣6億元的信託基金,保障大眾權益。興航要動用前需告知北檢,要動用多少金額、用在何處,這並非扣押。

至於是否會對興航相關負責人境管或凍結私人財產,陳明堂表示,北檢目前對相關負責人有要求出境前需有某種程度告知的「行政境管」,但還沒到強制限制出境的地步,另外也並未凍結私人財產。

對於法務部凍結復興航空新台幣12億元的信託資金,興航表示,董事會在22日就通過諸多事項,其中就把12億元的資金交付信託案,包含用於勞工資遣費的6億元,以及用於保障旅客、旅行社權益6億元,都是專款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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