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宅優惠稅率 申請延至11月30日
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今年開徵,但有些符合資格的民眾未提出申請,導致稅額劇增,對此,行政院9日表示,將延長自用住宅補申請期間至30日,協助民眾順利繳稅及退回溢繳稅款。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地價稅每3年調整一次,今次的調漲幅度,於上年8月政黨輪替前已決議,今年1月分公告。但是,有部分民眾符合自用住宅資格卻未提出申請,導致地價稅以非自用住宅稅率課徵,造成鉅額增加。財政部賦稅署長李慶華表示,目前自用與非自用住宅稅率分別為2‰和10‰,相差5倍,符合自用住宅條件的民眾可在11月30日前申請適用優惠稅率,已繳稅者,申請後可退回溢繳稅款。不過,若在9月22日後才符合自用住宅,提出申請後將適用明年度的優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