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假帳 仕欽科技判賠中信銀16億
已下市的仕欽科技公司因經營不善,以作假帳、虛增應收帳款等方式,向中國信託銀行借款16億4千多萬元,中國信託提告求償,高等法院17日判決仕欽公司和及其負責人等連帶賠償16億餘元,可以上訴。
判決指出,仕欽公司自2005年起,因受到併購的消息影響,客源驟縮、營業收入下滑,再加上又想要擴充大陸廠房,壓低貨品單價搶單,導致營運虧損日增。公司董事長曾吉志、總經理曾建成和財務協理鄭登自等人因而美化公司財報,製作多筆假交易,虛增60多億元營收,並向多家金融機構申辦或轉讓承購融資,以套取現金。
刑事部分,高等法院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將曾男等公司高層,分別判處4到8年不等有期徒刑,案件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關於中國信託遭詐貸部分,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曾男等人沒有出庭抗辯,審酌相關事證後,高院判決仕欽公司與曾男等3名公司高層,必須連帶賠償16億4,200萬3,615元,加上利息,總計要賠償超過20億元,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