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社會住宅論壇 籲速立管理法源

【記者謝平平/台中報導】

台中市昨(23)日舉行社會住宅論壇,邀請發想的建築師談論想法,與會民眾討論熱烈,提出問題皆在實際面上。市長林佳龍表示,社會住宅後續的管理相當重要,影響面大,會慎重執行;而市府也鼓勵民間對社會住宅的興建共襄盛舉。

台中市政府是全台第一個動土社會住宅的直轄市,為了扭轉社會住宅印象,特別邀請台中市建築師公會、台中縣建築師公會、東海大學、逢甲大學建築相關科系與IKEA對於社會住宅發想、設計,果然引起各界關注。

論壇由逢甲大學建築學院長黎淑婷主持,台中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鄭明裕也到場旁聽,各種概念的社會住宅相繼被提出,混居與中繼住宅的設計概念與一般住宅大不相同,包括容積率的使用,規劃設計的發揮空間似乎更大。現場不僅建築師侃侃而談,業界更提出實際面看法,顯見各界都十分關注該話題。

業界人士均感迫切的是社會住宅的管理法源付諸闕如,人車管理可依《保全業法》,但社會住宅的區分所有權人即為市政府「一人」,依照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無法成立管委會,而目前也沒有物業相關法規可循,若管理要委請某家公司代管,或起造公司代管,做法都有瑕疵。

戴宏一建築師表示,九二一大地震、莫拉克颱風後,慈善團體蓋屋、並轉移產權給受災民眾,原是一片好意,但在慈善團體離開後,後續水電費用責任區分、修繕都無人管理。他認為,政府可整合慈善團體,從物業角度進行管理社會住宅。

而負責新竹市社會住宅的官方人員也到場聆聽,建議在規劃設計開始,就應引進室內設計公司,提高小坪數的使用坪效,且可考慮設計價值工程,如綠建築等。

張景堯建築師提出,曾參與南部某縣市的集合住宅競圖,但判定資格不符,因為他不符合市府招標標準中的諸多設計公共工程經驗。張景堯質疑,社會住宅屬於集合住宅,是一門複雜且專精的學問,為何招標規定不是要求集合住宅經驗?而是公共工程經驗?而此點也是現場人士的疑點。

2017年底,台中市第一個社會住宅即將辦理入住,都發局表示,管理辦法將在明年中出爐,感謝各界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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