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鐵路黃牛最高可關5年
為遏阻不肖業者大量訂票、造成花東鐵路一票難求的問題,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5日初審通過《鐵路法》修正草案,加重對鐵路黃牛的處罰,從原先可罰車票價格的1至10倍罰鍰,大幅提高為車票的5至30倍。此外,若以假資料或電腦程式大量購票,也新增刑事罰,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每逢佳節連假,鐵路車票秒殺早已不是新聞,其中又以花東車票最難購買,為改善鐵路黃牛的問題,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5日初審通過《鐵路法》修正草案。提案立委鄭運鵬認為,《鐵路法》於2014年修法取消黃牛票的刑事罰則後,後續只有3件案件被起訴,2案被判刑,且因罰鍰還沒裁決,根本無法嚇阻黃牛和不肖業者。
鄭運鵬說,很多大量購買車票的旅遊業者、藝品店業者只怕判刑要被關,不怕罰錢,所以這次修法將原本偽造文書的5年刑責納入《鐵路法》,以嚇阻不法行為。
另外,為遏止行人擅闖平交道或橫跨鐵軌,比照《大眾捷運法》規定,初審條文將罰鍰從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提高為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同時明訂事故發生是出於被害人的故意或過失行為者,不予給付撫恤金及醫療補償費。
這次《鐵路法》修正草案不需經過朝野協商,直接提報下次院會處理,預計最快7月就會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