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涉共諜判刑 將砍終身俸
過去海軍中將柯政盛因涉共諜案遭判刑,但仍可領取終身俸及18%優惠存款,引發爭議。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6日初審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案。只要我國軍人在服役期間,涉犯《刑法》內亂、外患、瀆職罪章、《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或《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判處有期徒刑確定、且未宣告緩刑者,將被剝奪或減少退休俸。
現行《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現役軍人犯內亂、外患或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確定,而未宣告緩刑,及死刑、無期徒刑確定者,才無法領退休俸,但卻未包含洩密、從事間諜行為,導致過去許多洩密的軍官,即便坐牢仍可領退休俸。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鄭運鵬、劉世芳等人16日於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條文,要求應讓判決確定的共諜人員,也失去請領終身俸及贍養金的權益。
對此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長陳正棋認為,此項修法太針對軍人,其實不只有軍人會當共諜,公教人員應該也要一體適用,但若剝奪退休俸,會讓軍人家庭失去經濟來源,恐造成反社會人格,建議從源頭《國安法》進行修正。官員也強調,被判7年以下的軍人,應該可以按比率領退休俸,而非全刪。
不過劉世芳批評,難道國防部是替共諜護航嗎?主張應該要從嚴修法,只要當共諜、洩漏國家機密判刑確定,無論刑期多寡都不能領,否則對社會無法交待;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則說,他認為應該要把握「衡平原則」,避免軍、公、教因身分不同而導致判決有所差異。
最後初審通過,未來只要軍人有違反《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情工法》等情事,判刑7年以上,即剝奪退除給與,就算已支領者也要追繳。其次分為判刑3年、2年及1年以上,分別減少應領退除給與50%、30%及20%,減少部分已支領者,應追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