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票優惠 未來公家場所都得有

立院三讀通過,未來學生持學生證前往博物館、美術館等公家場所享折扣優惠,是有法源依據的。圖為故宮。(記者陳柏州/攝影)
立院三讀通過,未來學生持學生證前往博物館、美術館等公家場所享折扣優惠,是有法源依據的。圖為故宮。(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為鼓勵學生能多參觀文藝展覽、陶冶文化氣息,立法院院會6日三讀通過《規費法》修正草案,將學生納入得免徵、減徵或停徵應徵收規費的對象,未來學生持學生證前往博物館、美術館等公家場所享折扣優惠,是有法源依據的。

現行《規費法》制定已16年,包括老人、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者進入公家場所可減免門票格,相關規費也都有法源,但唯獨漏了學生,即便現場仍有提供學生票優惠,但因為沒有法源而使折扣有違法之虞。

立法院6日三讀通過《規費法》修正案,正式把學生納入為規費免徵、減徵或停徵應繳規費的對象。提案的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表示,先進國家對於學生應該給與扶助,減輕經濟負擔,鼓勵學生進入文教用地、公園或休閒體育場館等,達到強化教育的目的,這是世界潮流,未來學生票有優待,「媽媽們都很快樂。」

不過,日前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時,有立委認為「學生」範圍太大,有些在職專班學生已有經濟能力,根本不需要減免,因此此次《規費法》只規定得減免的對象,實際減免規定則由各業務主管機關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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